国务院: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助力实体经济。

       会议确定,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支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等开展直接融资业务,畅通创投的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

       应该说,这是今年8月份以来,国务院第三次提到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

       8月8日,国务院《“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指出,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点击阅读),增强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打通各类资本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在促进创新创业融资上的有机衔接。

       8月22日,国务院发布《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指出完善证券交易所市场股权融资功能,规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发展,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会议中指出,坚持市场主导,发展各类创业投资,是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发展新动能和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稳增长、调结构。

       会议确定,一是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培育合格个人投资者,壮大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按照内外资一视同仁原则,放宽准入、简化管理,鼓励外资扩大创投规模。有序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投引导基金。

       二是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性股权交易场所功能,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机制,规范发展专业化并购基金,支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等开展直接融资业务,畅通创投的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退出渠道。

       三是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四是加大政策扶持,对专注长期投资的创投企业在税收优惠、债券发行、政府项目对接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五是优化市场环境,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出台限制创投企业准入和发展的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行业自律和信用约束,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揭示。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托管制度,规范创投企业募资行为,坚持适度、差异和统一功能监管,打击违法违规募集资金,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