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新变局: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成立

       日前,广东区域股权市场已经顺利完成整合工作,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正式成立。

       2018年7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区域性股权市场唯一合法运营机构的公告》(粤府函〔2018〕200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有关规定,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需整合为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全省唯一的合法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深圳市可保留一家并由深圳市政府另行公告)。整合后,原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的全部业务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其主要业务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挂牌展示、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及金融综合服务等。

       据悉,2017年7月1日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不得超过一家。全国众多区域股权市场迎来“整合潮”。按照要求,广东省原有两家省级市场,需要合并,合并后,广东省也可以同时拥有省级市场一家、计划单列市一家。成立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是广东省政府在整合区域股权市场方面的积极举措,推动了广东区域股权市场顺利完成整合工作。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正逐步发展为区域内中小微企业培育和规范平台、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有望在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促进金融服务业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