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区域股权市场将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坚实塔基
近年来,我国区域股权市场成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最具有活力的一部分,不仅区域股权市场及挂牌的非上市公司数量大幅增加,在服务企业融资产品创新和企业规范发展等方面同样取得显著进展,区域股权市场正逐步打造成多层次资本市场坚实的塔基。
专家认为,随着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逐步规范及相关市场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挂牌优质企业会越来越多,证券交易和并购重组会活跃起来。同时,规范区域股权市场能够提供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真正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必要且重要的组成部分。
重点服务地方经济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表示,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部分,为区域中小企业提供了融资、债券转让、股权转让服务,对促进中小微企业股权交易和融资、鼓励科技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
“企业进入区域股权市场主要有挂牌、托管和展示3种形式,这是区域股权市场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企业需求实行的分层分级制度。”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首席研究员高鹏飞表示,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鲜明的自身特点逐步显现。
高鹏飞认为,总体而言,区域股权市场具体运作机制还在探索和形成中,发展环境和基础设施也有待完善,但是部分市场已形成很多成功实践。一是金融资源聚集优势凸显,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资源基础;二是发挥地方政府协调作用,整合地方资源;三是能够为创新提供动力源泉;四是可以为居民财富管理提供新的渠道;五是为普及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坚实的微观经济基础做出贡献;六是能够为我国资本市场培育大量人才;七是能够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四板”着重服务当地的创业和创新,为当地小微企业提供挂牌、股权转让、再融资的机会,主要服务本地企业。由于本地本土企业在当地政府的管辖范围内,可以做到风险可控,当地政府对挂牌企业知根知底,区域性“四板”与全国性新三板的重大差异就在于强调服务地方经济,在地方的管控下防范和控制风险。
在规范中不断发展
201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正式启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整顿,该通知及证监会发布的《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带来诸多变化,其中,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坚持私募性质,不得变相公开发行产品;不得跨区域经营;交易同一证券的间隔不得少于5个交易日;建立合格投资者标准和穿透核查制度,并对信息披露提出要求等。同时,还明确了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的业务范围,仅为中小微企业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将私募债排除在外。
田利辉表示,这些具体措施规范了“四板”市场规范发展,明确了合格投资者,保护了公众投资者,降低了相关企业杠杆率,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带动了市场服务区域经济,服务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塑了微观经济基础。
齐鲁股权交易中心首席研究员高鹏飞表示,证券法“二审稿”明确将证券交易场所划分为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新三板)和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区域性股权市场三个层次,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同时被纳入证券法,从法律层面到实施层面,区域性市场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将发挥更好的基础作用。
高鹏飞指出,在国务院和证监会出台相关政策后,山东、湖南、江西、安徽、河北及其他各省纷纷出台政策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发展,将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省政府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的综合运用平台”去打造。
具体来看,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举措:一是对企业挂牌进行“真金白银”的奖励;二是对企业因为挂牌而产生的中介费用给予补助;三是对企业通过发债进行融资的,由财政给予贴息补助;四是强调工商登记部门要为区域市场企业的注册、股权变更、股权质押、股权冻结等给予绿色通道;五是依托区域性市场,建设为省级政府引导基金服务的平台;六是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国有企业,为国有企业混改服务;七是为各区域性市场引进人才提供服务,为区域性股权市场吸引人才,可以按个人税收对地方贡献的一定比例予以奖励,也同时提供落户、居住、子女教育等便利服务。
完善市场制度建设
“短期来看,部分区域股权市场需要整合,异地挂牌企业需要清理。长期来看,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若以规矩方圆可成,规范的区域股权市场前景光明。”田利辉表示,随着市场越来越规范,参与挂牌的优质企业会逐步增加,证券交易和并购重组都会活跃起来。规范的区域股权市场能够提供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真正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必要且重要的组成部分。
对于未来区域性股权市场制度建设,田利辉建议,首先,要明确区域性股权市场定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应定位于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市场、区域性市场,应较之于全国中小企业转让市场低一层次的市场,由地方监管当局根据地方特色监管。其次,要建立转板制度。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表现优秀的企业可以转板成为全国中小企业转让市场,甚至沪深公众股票交易所的挂牌公司。再次,要统一基础标准。虽然区域股权市场应有地方特色,但是国家金融监管机构要对区域市场的基础建设和规则做出硬性的规定要求,使得全国的情况能够统一进行数据比较,建立全国风险名单平台,做好信用等级的综合管理和日常资金监控,防止风险事件的传导。这是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基础工程的必要工作。
高鹏飞认为,应该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之间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应明确企业由区域性股权市场如何转入到新三板,如何由新三板转入到沪深市场机制,使多层次资本市场三个层次之间更顺畅地实现“转板”和“退市”。
“建议参照沪深市场和新三板的相关政策,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行股权质押业务。”高鹏飞强调,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推动建立工商登记部门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股权登记对接机制,支持股权质押融资”,如果这一条能够推动的话,那将会破除担保链、担保圈问题,真正为中小微企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