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称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规则预计12月发布

       近日,接近证监会人士透露,证监会在去年向相关主体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已经完成对区域性股权市场(俗称四板市场)的监管规则制定,并上交国务院等待批复,预计将于12月正式发布。

       据财新6日消息,目前全国共有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都是由当地省级政府批准设立,并由当地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管理。知情人士指出,下一步证监会将与地方政府一起进行双层监管,即由证监会出台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省级政府具体审批执行,若出现风险性事件,由省级政府负责风险处置。

       为何要将四板市场纳入证监会监管范畴?上述人士称,这是资本市场向下延伸、增加资本市场包容性的方式。四板市场跟其他石油交易所、文化产权交易所等是不同的,四板市场是新三板和创业板的重要补充。

       知情人士称,新规则实施前,省级行政区划内已经设立区域性股权市场的,不能再新设;尚未设立的,可以设立一家。

       目前全国的40家区域性股权市场中,有个别省份有2-3家,比如黑龙江省有三家,分别为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黑龙江省绿地股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和北方工业股权交易中心;山东省、辽宁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福建省、江苏省、天津市和浙江省都分别有两家四板市场;云南省则一家都没有。

       监管新规将明确设定四板市场的投资者门槛。消息人士称,按照新的规则,将允许金融资产5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投资者参与四板市场的投资。

       此外,财新记者获悉,按照新的监管规则,四板市场挂牌的企业可以转板到新三板市场,但具体的转板细节还需进一步明确。

       截至2016年9月底,各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有挂牌企业1.35万家,展示企业5.41万家,累计为企业实现各类融资6450亿元。